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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制发广西敬老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30 10:42 来源: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字体: ]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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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共(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发展改革委(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现范《广西敬老卡》的办理和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制发《广西敬老卡》是老年人优待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管理,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广西敬老卡》制发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西敬老卡》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监制,广西交通一卡通公司统一建立管理平台、运营系统,统一实行密钥管理、设计卡片样式,各市交通一卡通运营机构负责具体受理及制作发放,并按致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广西敬老卡》应满足全区通用、异地办理的要求,具体办卡细则和办卡网点由广西交通一卡通公司向社会公告。

    三、《广西敬老卡》采用实名制,实行专人专卡。持卡人本人刷卡享受免费乘车优待。
    四、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首次办理《广西敬老卡》免费,相关工本费由老年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共(市、区)财政承担。工本费参照广西交通一卡通公司发行的普通桂民卡市场价格执行。
    五、各县(市、区)负责老年优待证件办理工作的民政局或卫生健康局负责将《广西敬老卡》首次办卡工本费列入财政须算,并按时拨付广西交通一卡通公司。
    六、各级交通运输局做好制发《广西敬老卡》的监督指导工作。
    七、《广西敬老卡》自2020年l月1日起正式办理和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同时停止办理。已发放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可继续使用至2020年7月21日。

主办单位: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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