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北海中学:
报来《北海市北海中学关于收取学生宿舍超定额水电费及热水费的请示》(北中报〔2021〕60号)收悉。鉴于你校每间学生宿舍安装了单独水电表和热水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06〕37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校现行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中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水定额5吨/人、电定额20度/室.月),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你校可以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价格另行收取水、电费,此项收费属于代收费。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学校提供热水服务的可收取热水费,收费标准为34元/立方米,学生宿舍热水费属于服务性收费,由学生按自愿原则刷卡消费。
三、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学生监督。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