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蓝永宁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蓝永宁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辉明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超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大鹏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市容市政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劳小丽同志(女)任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政务服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婵娟同志(女)任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产业发展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莫小云同志任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杜晓荔同志(女)的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邓端富同志的北海市银海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镇党委。
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银海区各分局。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