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海市银海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月10日
北海市银海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意见书》(国海督〔20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桂政电〔2018〕55号)、《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北政发〔2018〕21号)的要求,为确保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结合银海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海洋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全面”“三大定位”“五个扎实”战略布局和自治区“三个生态”的战略部署,切实抓好国家海洋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反馈意见的问题整改。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深刻认识围填海管控和环境保护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我区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不回避、不遮掩,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效果群众认可,社会满意,形成全社会关注海洋、爱护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制,细化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不查清楚情况不放过、不处理到位不放过、不整改完成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等“四个不放过”原则,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抓好督办落实和办结销号。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以此次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着力在推进工作创新、加强警示教育、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求突破。全面审视和认真分析海洋管理工作中频繁出现、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深挖体制机制中的“病灶”,破除海洋监管中的“壁垒”,切实减少和杜绝再出现类似问题。强化制度的执行,切实用规章制度管事、管人,进一步提升银海区海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做到问题整改治标和治本同步,预防和整治并重,严守海洋生态红线,严格保护自然岸线,从根本上实现对我区海洋的可持续利用和长效保护,切实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银海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 田 区长
常务副组长:孙 华 副区长
副 组 长:梁科文 副区长、银海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郑 颖 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杨善祺 区政务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
黄 越 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黄 甫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 莲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蒋扬海 区发改局局长、物价局局长
梁力立 区财政局局长
彭海金 区安监环保局局长
黄 克 区城管局局长
陈贵斌 区住建规划局局长
李 前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宁宁 区农业水利局局长
赖晓云 区林业局局长
魏建强 区国土分局局长
冯光浩 福成镇镇长
梁 锋 银滩镇镇长
伍 洽 平阳镇镇长
郑道富 侨港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由黄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区海洋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
四、整改措施
(一)牵头整改事项
1.存在问题:基层海洋管理力量薄弱(北海市整改方案第九项)
自治区及沿海三市人民政府将海洋管理职权层层下放至基层的县(区)级海洋部门行使,但基层海洋部门管理力量薄弱,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如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在编在岗的海洋行政执法人员仅5名,人均管理海岸线100多公里。
问题事项(北海市整改方案11问题事项):2015年,广西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二批)的通知》(桂政发〔2015〕47号),将海域使用管理、无居民海岛保护等海洋行政处罚权下放至市、县(区)级。下放后,自治区一级只保留了部分行政检查权和3项海洋环境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市、县(区)一级行使的海洋行政处罚权达25项。钦州市以“扩权强县”的方式,把管理权下放至县级,甚至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管理权限为自治区、设区的市的管理权,也通过委托的方式下放给县级人民政府。2012年,钦州市海洋局将海域使用审批、临时用海审批等5项行政许可权直接下放;2014年,将海洋行政执法权委托给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钦南大队、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大队实施,主要集中在两个大队,两个大队在编在岗的执法人员总共只有5名。
责任单位: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编办
督察单位:区政府办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权利运行清单和流程,做好海洋管理工作。配齐基层海洋队伍,增强海洋管理力量。
整改措施:
(1)增强海洋管理工作力量,按照权责清单和流程做好海洋管理工作。
①落实海洋管理工作人员;
②区政府常务会每半年至少组织研究一次海洋开发与保护工作;
③按规定办理海洋行政审批事项。
(2)2018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县区级海洋执法机构。
①成立银海区海洋执法机构;
②落实银海区海洋执法机构人员编制。
(3)加强业务培训。
①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海洋管理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②组织海洋管理和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
2.存在问题: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北海市整改方案第十项)
问题事项(北海市整改方案12问题事项):2012年以来,广西未批先填面积约860公顷,广西各级海洋执法机构查处的39宗违法案件中,有32宗违法案件主体为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占比达82.05%。
责任单位: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督察单位:区政府办督查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要求:加强对海域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用海行为。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加强海洋执法巡查;落实海洋执法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海行为。
(1)落实海洋执法巡查,做好海洋执法巡查及处置记录;
(2)严厉打击违法用海行为。
(二)配合整改事项
3.存在问题:临时用海审批不规范(北海市整改方案第一项)
问题事项:北海市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起步码头施工通道、沙田港码头一期工程南面材料堆场工程、沙田港码头一期工程北面材料堆场工程等3宗用海项目存在越权审批,将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按临时海域使用审批。
市级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督察单位:区政府办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
整改要求:加强临时用海管理,规范临时用海审批。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临时用海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临时用海审批。
(1)配合市行政审批局研究制定临时用海审批管理制度;
(2)组织海洋管理人员学习临时用海审批管理制度。
4.存在问题: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力度不足(北海市整改方案第三项)
问题事项:2012年以来,全区整治修复受损岸线长度约100公里,整治海域面积约2000公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提出的到2020年整治岸线360公里、海域3万公顷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市级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财政局
督察单位:区政府办督查室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整改要求:加大对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力度,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提出的整治修复目标。
整改措施:
(1)开展辖区海域海岸线调查,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建立整治修复项目库;
(2)根据整治修复项目库组织制定银海区三年整体整治岸线、海域的资金保障计划。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海岸带海域整治修复。
5.存在问题:围填海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北海市整改方案第七项)
问题事项:沿海三市海洋部门未按要求督促用海单位开展围填海海洋环境监测工作。2012年以来已确权的131个围填海项目中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的围填海项目仅有33个,占比仅为25%。
市级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责任单位: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项目用海业主
督察单位:区政府办督查室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要求:督促用海单位严格按照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开展围填海项目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做好项目污染防治措施,避免项目施工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
整改措施:
(1)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督促项目业主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2)建立银海区政府审批的围填海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台账,开展跟踪检查工作。
6.存在问题:陆源入海排污口监管不严(北海市整改方案第十二项)
问题事项:2017年广西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显示,全区陆源污染源453个(含养殖排水口336个),依法经审批设置的29个,开展监测的入海排污口废水排放量约为49.3万吨/天,达标排放率仅为41.7%。
市级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农业水利局、区住建规划局、区财政局
督察单位:区政府办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8至2020年,分步实施
整改要求:持续加大投入,严格按照《北海市主城区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细化方案》加快直排口截流工作,完善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整改措施:
(1)2020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完成银海区辖区(城市建成区内)存在的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
(2)2020年底前,完成冯家江大桥排污口、港隆冷冻厂排污口截流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完成银海区辖区其余直排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
(3)排查辖区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工业、城镇排污口,依据分期分批关闭原则,配合市级部门逐步整治。
(4)对养殖排污口一一核查登记,制定整治改造方案,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逐步整治达标。
①2018年12月底前,对银海区辖区45个养殖排污口一一核查登记;
②2019年1月底前制定养殖排污口整治改造方案;
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生态养殖技术培训班;
④2020年底前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逐步整治养殖排污口达标。
(5)2018年12月底前,配合市级部门依法将北海银滩码头市政排污口纳入市政管网进行市政污水处理,关闭封堵入海排污口。
7.存在问题:近岸部分海域水质不容乐观(北海市整改方案第十三项)
问题事项:2017上半年广西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7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9%。局部流域和海域水质恶化,廉州湾、茅尾海、钦州湾、犀牛脚、防城港湾为劣四类,廉州湾和茅尾海水质连续五年为劣四类。近年来,北海市西门江和钦州市钦江部分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
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农业水利局、区住建规划局、区财政局
督察单位:区政府办督查室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
整改要求:2018年12月底前,近岸海域水质总体改善,入海河流消除Ⅴ类水体,西门江达到Ⅳ类水质要求。
整改措施:
(1)配合市级部门对城市污水排放开展综合整治。配合开展内港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配合推进北海市主城区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工作。
(2)排查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工业、城镇排污口,分期分批关闭。
(3)2018年12月底前,对银海区辖区45个养殖排污口一
一核查登记。
(4)2020年底前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逐步整治养殖排污口达标。
附表:1.广西区工业、城镇陆源入海污染源整改信息统计表
(北海市银海区);
2.北海市海洋督察反馈养殖排水口信息统计表(银海
区);
3.北海市银海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
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
表一 广西区工业、城镇陆源入海污染源整改信息统计表(北海市银海区)
序号 |
入海污染源名称 |
41个入海直排口序号 |
经度(°E) |
纬度(°N) |
污染源类型 |
排入海洋功能区 |
整改完成 时限 |
备注 |
辖区政府 |
1 |
银滩正门排污口 |
7 |
109.1481 |
21.4075 |
入海直排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018 年底 |
截流 |
|
2 |
北海市红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40 |
109.0808 |
21.4766 |
入海直排口 |
北海港口航运区 |
2018 年底 |
合法设置排水口,整治达标排放 |
|
3 |
四川南路排污口 |
6 |
109.1237 |
21.4264 |
入海直排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017 年底 |
截流 |
|
5 |
冯家江大桥排污口 1 |
|
109.1618 |
21.4312 |
入海直排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017 年底 |
截流 |
|
6 |
冯家江大桥排污口 2 |
|
109.1622 |
21.4322 |
入海直排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017 年底 |
截流 |
|
7 |
港隆冷冻厂排污口 |
29 |
109.1198 |
21.419 |
入海直排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018 年底 |
截流 |
|
8 |
三千海南 |
1 |
109.0726 |
21.4364 |
入海直排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018 年底 |
截流 |
|
9 |
侨港码头 1 市政排污口 |
8 |
109.1182 |
21.4224 |
入海直排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018 年底 |
截流 |
|
10 |
银滩内港 |
10 |
109.1521 |
21.4059 |
入海直排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018 年底 |
截流 |
|
表二 北海市海洋督察反馈养殖排水口信息统计表(银海区)
序号 |
养殖排水口名称 |
所在地 |
经度(°E) |
纬度(°N) |
污染源类型 |
排入海洋功能区 |
1 |
北海市银海区小湾江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01 |
银海区 |
109.1661 |
21.445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 |
北海市银海区小湾江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02 |
银海区 |
109.1654 |
21.4447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3 |
北海市银海区小湾江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03 |
银海区 |
109.1636 |
21.4447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4 |
北海市银海区曲弯村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05 |
银海区 |
109.1633 |
21.4411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5 |
北海市银海区曲弯村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06 |
银海区 |
109.1633 |
21.4414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6 |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07 |
银海区 |
109.161 |
21.4332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7 |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08 |
银海区 |
109.162 |
21.4324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8 |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09 |
银海区 |
109.1617 |
21.4325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9 |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0 |
银海区 |
109.1617 |
21.435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0 |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1 |
银海区 |
109.1603 |
21.4214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1 |
北海市银海区冯家江入海口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2 |
银海区 |
109.1603 |
21.4218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2 |
北海市银海区冯家江入海口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3 |
银海区 |
109.1606 |
21.4231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3 |
北海市银海区情人岛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4 |
银海区 |
109.1587 |
21.4094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4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5 |
银海区 |
109.1732 |
21.4141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5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6 |
银海区 |
109.1767 |
21.4143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6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7 |
银海区 |
109.1697 |
21.4148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7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8 |
银海区 |
109.1809 |
21.4109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8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19 |
银海区 |
109.1858 |
21.4164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19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20 |
银海区 |
109.186 |
21.415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0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21 |
银海区 |
109.1867 |
21.4138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1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22 |
银海区 |
109.1932 |
21.4196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22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23 |
银海区 |
109.1962 |
21.4203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序号 |
养殖排水口名称 |
所在地 |
经度(°E) |
纬度(°N) |
污染源类型 |
排入海洋功能区 |
23 |
北海市银海区白虎头虾塘养殖区排水口024 |
银海区 |
109.1991 |
21.4213 |
养殖排水口 |
北海银滩旅游休闲娱乐区 |
51 |
北海市竹林村排水口 |
银海区 |
109.3002 |
21.4425 |
养殖排水口 |
风景旅游区 |
63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77 |
银海区 |
109.2979 |
21.4532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64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78 |
银海区 |
109.2984 |
21.4532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65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79 |
银海区 |
109.3 |
21.4534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66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0 |
银海区 |
109.3019 |
21.4525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67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1 |
银海区 |
109.3039 |
21.4481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68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2 |
银海区 |
109.307 |
21.4476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69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3 |
银海区 |
109.3086 |
21.4482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0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4 |
银海区 |
109.3092 |
21.4485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1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5 |
银海区 |
109.3112 |
21.4502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2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6 |
银海区 |
109.312 |
21.4508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3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7 |
银海区 |
109.3154 |
21.4527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4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8 |
银海区 |
109.3166 |
21.4533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5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89 |
银海区 |
109.3184 |
21.4544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6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90 |
银海区 |
109.3229 |
21.4586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7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91 |
银海区 |
109.3251 |
21.4609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8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92 |
银海区 |
109.3265 |
21.4632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79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93 |
银海区 |
109.3292 |
21.4709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80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94 |
银海区 |
109.3289 |
21.4709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81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95 |
银海区 |
109.3287 |
21.4741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82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96 |
银海区 |
109.3274 |
21.4758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83 |
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沿海养殖区排水口197 |
银海区 |
109.3249 |
21.4758 |
养殖排水口 |
营盘农渔业区 |
表三 北海市银海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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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 类型 |
督察事项 |
问题 编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要求 |
北海市方案整改措施 |
银海区细化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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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方案牵头单位 |
银海区牵头单位 |
银海区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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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区牵头整改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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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围填海项目审批监管不严 |
基层海洋管理力量薄弱。 |
11 |
自治区及沿海三市人民政府将海洋管理职权层层下放至基层的县(区)级海洋部门行使,但基层海洋部门管理力量薄弱,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如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在编在岗的海洋行政执法人员仅5名,人均管理海岸线100多公里。 |
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清单和流程,做好海洋管理工作。配齐基层海洋队伍,增强海洋管理力量。 |
(1)督促县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增强海洋管理工作力量,按照权责清单和流程做好海洋管理工作。 |
①落实海洋管理工作人员。 |
合浦县人民政府、海城区人民政府、银海区人民政府、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编办 |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
②区政府常务会每半年至少组织研究一次海洋开发与保护工作。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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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按规定办理海洋行政审批事项。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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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县区级海洋执法机构。 |
①成立银海区海洋执法机构。 |
合浦县人民政府、海城区人民政府、银海区人民政府、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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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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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落实银海区海洋执法机构人员编制。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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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业务培训。 |
①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海洋管理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
合浦县人民政府、海城区人民政府、银海区人民政府、铁山港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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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组织海洋管理和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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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围填海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
存在未批先建设、边批边建现象 |
12 |
3-29.问题事项:2012年以来,广西未批先填面积约860公顷,广西各级海洋执法机构查处的39宗违法案件中,有32宗违法案件主体为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占比达82.05%。 |
加强对海域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用海行为。 |
(2)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加强海洋执法巡查;落实海洋执法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海行为。 |
①落实海洋执法巡查,做好海洋执法巡查及处置记录。 |
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
区海洋与水产畜牧兽医局 |
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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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严厉打击违法用海行为。 |
区海洋与水产畜牧兽医局 |
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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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区配合整改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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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类型 |
督察事项 |
问题 编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要求 |
北海市方案整改措施 |
银海区细化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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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方案牵头单位 |
银海区牵头单位 |
银海区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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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有关围填海管理制度、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
临时用海审批不规范 |
1 |
1-1.问题事项:北海市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起步码头施工通道、沙田港码头一期工程南面材料堆场工程、沙田港码头一期工程北面材料堆场工程等3宗用海项目存在越权审批,将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按临时海域使用审批。 |
加强临时用海管理,规范临时用海审批。 |
(3)研究制定临时用海审批管理制度,规范临时用海审批。 |
配合市行政审批局研究制定临时用海审批管理制度; |
市行政审批局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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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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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海洋管理人员学习临时用海审批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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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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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力度不足。 |
3 |
1-8. 问题事项:2012年以来,全区整治修复受损岸线长度约100公里,整治海域面积约2000公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提出的到2020年整治岸线360公里、海域3万公顷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
加大对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力度,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提出的整治修复目标。 |
(2)2018年6月底前,研究建立2018年至2020年的整治修复项目库。 |
开展辖区海域海岸线调查,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建立整治修复项目库。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
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18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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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12月底前,组织制定北海市三年整体整治岸线、海域的资金保障计划。 |
根据整治修复项目库组织制定银海区三年整体整治岸线、海域的资金保障计划。 |
市财政局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财政局 |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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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开展海岸带海域整治修复。 |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海岸带海域整治修复。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财政局 |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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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围填海项目审批监管不严 |
围填海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 |
9 |
2-21.问题事项:沿海三市海洋部门未按要求督促用海单位开展围填海海洋环境监测工作。2012年以来已确权的131个围填海项目中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的围填海项目仅有33个,占比仅为25%。 |
督促用海单位严格按照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开展围填海项目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做好项目污染防治措施,避免项目施工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 |
(1)全面梳理自2012年以来已确权围填海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清单。对在建未开展监测工作的项目用海,逐一建立监测档案,督促项目业主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
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督促项目业主委托具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项目用海业主 |
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18年8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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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围填海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台账,开展跟踪检查工作。 |
建立银海区政府审批的围填海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台账,开展跟踪检查工作。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项目用海业主 |
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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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 类型 |
督察事项 |
问题 编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要求 |
北海市方案整改措施 |
银海区细化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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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方案牵头单位 |
银海区牵头单位 |
银海区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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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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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源入海排污口监管不严 |
16 |
4-47.问题事项:2017年广西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显示,全区陆源污染源453个(含养殖排水口336个),依法经审批设置的29个,开展监测的入海排污口废水排放量约为49.3万吨/天,达标排放率仅为41.7%。 |
持续加大投入,严格按照《北海市主城区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细化方案》加快直排口截流工作,完善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
①2020年底前,消除城市建成区内存在的56个雨污合流排放口。 |
2020年底前,配合市级部门完成银海区辖区(城市建成区内)存在的雨污合流排放口。 |
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局 |
区安监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建规划局、区财政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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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20年底前,完成41个直排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 |
2020年底前,完成冯家江大桥排污口、港隆冷冻厂排污口截流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完成银海区辖区其余直排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 |
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局 |
区安监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建规划局、区财政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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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排查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工业、城镇排污口,依据分期分批关闭原则,计划2018年底前整治18个排污口,2019年底前整治2个排污口,2020年底前整治14个排污口;对养殖排污口一一核查登记,制定整治改造方案,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逐步整治达标。广西北海银滩码头市政排污口为非法设置排污口且存在超标排放现象,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2018年12月底前依法将该排污口纳入市政管网进行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关闭封堵入海排污口。 |
①排查辖区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工业、城镇排污口,依据分期分批关闭原则,配合市级部门逐步整治。 |
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局 |
区安监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建规划局、区财政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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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8年12月底前,对银海区辖区45个养殖排污口一一核查登记。 |
区安监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农业水利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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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9年1月底前制定养殖排污口整治改造方案。 |
区安监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农业水利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19年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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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生态养殖技术培训班。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 |
区安监环保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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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2020年底前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逐步整治养殖排污口达标。 |
区安监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 |
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农业水利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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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2018年12月底前,配合市级部门依法将北海银滩码头市政排污口纳入市政管网进行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关闭封堵入海排污口。 |
区安监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 |
银滩镇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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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 类型 |
督察事项 |
问题 编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要求 |
北海市方案整改措施 |
银海区细化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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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方案牵头单位 |
银海区牵头单位 |
银海区配合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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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
近岸部分海域水质不容乐观 |
17 |
4-48.问题事项: 2017上半年广西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7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9%。局部流域和海域水质恶化,廉州湾、茅尾海、钦州湾、犀牛脚、防城港湾为劣四类,廉州湾和茅尾海水质连续五年为劣四类。近年来,北海市西门江和钦州市钦江部分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 |
2018年12月底前,近岸海域水质总体改善,入海河流消除Ⅴ类水体,西门江达到Ⅳ类水质要求。 |
(2)对城市污水排放开展综合整治。加快合浦县境内南流江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内港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全力推进北海市主城区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工作。 |
配合市级部门对城市污水排放开展综合整治。配合开展内港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配合推进北海市主城区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工作。 |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规划局、区安监环保局 |
区财政局、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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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排查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工业、城镇排污口,分期分批关闭;养殖排污口进一步核查,按要求逐步进行治理整改。 |
①排查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工业、城镇排污口,分期分批关闭。 |
市环境保护局 |
区安监环保局 |
区住建规划局、区财政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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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8年12月底前,对银海区辖区45个养殖排污口一 |
区安监环保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农业水利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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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20年底前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逐步整治养殖排污口达标。 |
区安监环保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农业水利局、区财政局、福成镇人民政府、银滩镇人民政府、平阳镇人民政府、侨港镇人民政府 |
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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