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长副区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区长副区长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通知如下:
郭彦江同志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工作。
主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唐艺嘉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督查绩效、发展改革、教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管理、大数据发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管理、政府值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总值班室)、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大数据发展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项目办)、财政局(国资金融局、国库支付中心)、教育局(教育教学研究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卫生健康局(预防艾滋病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统计普查中心)、投资公司。
联系和协调市经济研究中心,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研究中心),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考评办公室,区税务局、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驻军部队,侨港浴场管理处等有关工作。
联系计生协会、红十字会、新闻出版、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工作。
陈国俊同志
负责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环保等工作。
分管区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和协调银海生态环境局,区民族宗教侨务局,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非公办、侨联、残联、社科联等有关工作。
李中枢同志
负责公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维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工作。
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局,协助安全生产、土地房屋征收、“两违”整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银海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银海大队)、消防救援大队、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和协调政法工作及市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市交警支队第四大队、北海海上搜救中心等有关工作。
吴扬伟同志
负责农业和农村、水利、乡村振兴、水库移民、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农业水利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水利站、渔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福成水利工程管理所)、乡村振兴和水库移民工作局(扶贫信息中心)、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水库移民工作服务中心。
联系和协调市气象局、海关、供销社,北部湾农场总场、星星农场、三合口农场等有关工作。
联系出入境检验检疫、口岸管理、供水等方面工作。
杨振晔同志
负责工业信息化建设、科技、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和海防、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海洋、城乡规划、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两违”整治等工作。
分管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和海防办公室)、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市容市政管理中心、环卫保洁站、交通服务中心)、海洋局(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大队、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综合保障大队、“两违”整治办。
联系和协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部湾办、铁建办、烟草局,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区科协,机场、竹林盐场、星星糖厂等有关工作。
联系渔船检验、渔港监督、海洋环境监测、通信管理、邮政管理、供电、盐务等方面工作。
曾碧春同志
负责民政、司法、调处、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文化旅游、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地方志等工作。
协助分管政府办公室,协助教育、卫生健康等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所、婚姻登记中心)、司法局(调处办)、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招商服务中心)、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协调市外事办,区地方志办、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妇联、团区委等有关工作。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 7月15日印发